學、碩士一貫學程申請作業

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、碩士一貫學程申請作業

:教務處

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一貫學程辧法辧理。
二、本校大學部學生其前三年(成績計算至三年級上學期)學業總成績逹下列條件者,可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,檢附申請表、歷年成績單(含排名)等表件向各系碩士班提出學、碩士一貫學程申請作業。有關各項碩士班甄選標準(如附件)
三、相關辦法與申請書表,請逕自教務處網頁下載。
四、如有疑問,請聯絡分機1161葉錦馨書記。

最後異動時間:2023-12-19 下午 01:45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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