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專班學生畢業後留任於合作機構,擴大本計畫人才培育效益,
1.檢附服義務役之專班學生獎勵金申請相關表件(附件Word檔
2.提醒專班學生,務必填寫學生申請表,並檢附勞保證明、在職
※另提醒,服役學生名單係為本校第一階段獎勵金申請階段填報為「
5. 若專班學生達成請領資格,將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校內初審,
(1) 學生申請表:正本報送教育部、影本報送專案辦公室。
(2) 學校申請總表:依專班名稱以校為單位1份,須核章,正本
(3) 複審審查表:正本報送教育部、影本報送本辦公室。
(4) 相關證明文件:正本報送教育部、影本報送本辦公室。
A. 勞保證明:114年9月30日前,任職合作機構之投保紀錄。
B. 在職證明:114年9月30日前,任職合作機構達6個月(已領取
C. 薪資證明:任職合作機構第6個月(已領取勞發署預聘計畫獎勵金者
D. 兵役證明:載明入營及退伍日期之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。
以上,如有相關填報疑問,請洽詢本系系辦(分機5002)。